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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辖区截至2021年4月1日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公告
来源:揭阳车管所 发布时间:2021-04-26 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辖区截至4月1日重型挂车逾期未报废公告

  截至2021年4月1日,以下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未按期办理注销登记,特予公告,请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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