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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 | 法网恢恢 “窃”勿伸手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近期,又有多名涉盗人员到案,揭阳警方奉劝企图不劳而获的人,“窃”勿伸手,伸手必落网。


 揭东分局

  9月下旬,磐东派出所接袁先生报称:其停放在加工厂门口的一辆自行车被盗。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发现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多日追踪、蹲点,民警于10月6日在磐东街道一出租屋将林某抓获归案。

  经查,9月22日,林某外出物色盗窃目标,见一加工厂门口一自行车未上锁且无人看管,遂将该自行车盗走。

  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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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局

  燎原派出所、池尾派出所先后抓获2名涉盗嫌疑人。

  案例一

  “你好110,我店内丢了多部电子产品...”9月30日19时许,燎原派出所接110指令:辖区一电子产品专营店失窃,请立即处置。

  民警马上出警,从店主陈先生处了解到,其当天傍晚清点货物时,发现货物数量减少,疑似失窃遂报警。经侦查研判,民警迅速锁定盗窃嫌疑人陈某,并于当晚11时许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今年7月以来,其先后多次以了解电子产品为由到陈先生店中进行咨询,期间趁陈先生不注意盗窃多部电子产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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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10月8日,池尾派出所民警经阶段来研判侦查,抓获盗窃车内财物嫌疑人陈某,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经审讯,陈某对其近段时间在池尾街道流窜作案,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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