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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阳2025 | “窃”勿伸手!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8-04 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窃”勿伸手,伸手必被捉!揭阳公安持续聚焦侵财类民生“小案”,接连破获多起盗窃案。


  7月27日,惠来隆江派出所收到寇先生送来的一面锦旗。

  7月12日,寇先生报警称:其放置在隆江镇一公路旁的手推斗车、水泥、塑料桶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迅速锁定林某、郑某、林某某等3名嫌疑人,于7月20日、24日先后将3人抓获归案,追回被盗物品。经审讯,林某、郑某、林某某等3人对他们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林某、郑某、林某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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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吴先生到揭东曲溪派出所报称,其停放在曲溪街道一停车场内两辆铲车的电池被盗。接报后,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

  经侦查,民警于7月18日将嫌疑人郑某抓获归案。到案后,郑某交代了其6月29日凌晨,在曲溪街道一沙场盗窃两辆铲车两个电池并变卖获利的违法事实。

  目前,郑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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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揭东磐东派出所根据线索,在磐东街道浦东村抓获盗窃嫌疑人刘某。

  经查,7月7日,刘某途经磐东一商店时,发现门口一电动车没拔车钥匙,遂心生贪念,将该辆电动车盗走占为己有。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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