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银行卡、电话卡出借或出租他人,就能轻松获取报酬? 天上掉馅饼的事,别“帮”别“信” ,否则损人不利己!
8月20日,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嫌疑人曾某到揭东新亨派出所投案自首。 到案后,曾某交代了其通过网上APP认识一自称可以帮其代还信用卡的网友,后按照对方指引将名下4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刷流水”。经查,曾某银行卡出借期间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曾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8月14日,榕城东升派出所在东莞市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李某交代了其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活动,仍将名下银行账户、密码、U盾等提供给对方使用的犯罪事实。经查,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出借期间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7日,揭西群众蔡先生遭遇刷单返利诈骗。 经侦查研判,8月15日,揭西警方在新疆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今年8月6日将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陌生人收取违法犯罪资金,出借期间该银行卡涉及多宗电信网络诈骗案,其中1宗系蔡先生被骗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