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主城区禁止机动车鸣笛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的监测情况,2022年揭阳市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车流量为764辆/20min,比上年增加39辆;平均声效等级为66.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最高噪声路段为榕华大道真理中学路口公交站测点;最高车流量出现在阳美路阳美国际大酒店测点,为2035辆/min。与上年对比,虽然揭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稳中略有下降,但汽车随意鸣笛的现象仍然存在,其产生的噪声是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的重要部分。针对以上问题,市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投诉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机动车噪声污染执法工作。
一、关于第一点建议“对越野摩托车和改装摩托车持续开展治理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整治”的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收到“急难愁盼”领导留言板反映噪音扰民的留言2条,均为反映“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制造噪声、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等问题。市公安局专门制定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开展集中清查打击行动261次,查扣非法改装车辆379辆,查处窝点3处,刑事拘留30人,敲打教育569人次,签订责任书411份。
二、关于第二点建议“关注科技产品在交通管理中的运用”的办理情况。针对“飙车”违法犯罪取证难问题,市公安局迅速摸排梳理一批经常“飙车”的重点路段,利用新建的视频监控、电子围栏、测速卡口等智能分析设备63台,加强视频取证和布控预警,全力支撑服务打击“飙车”工作。
三、关于第三点建议“在主要街路全部安装禁鸣标志,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的办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我局认为,机动车遇到危险时刻进行鸣笛是及时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有效方法,有助于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如果在主要街路全部安装禁鸣标志,不仅与法律规定有所冲突,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攀升,我局结合群众投诉较多的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等情况,以住宅、医院、学校等周边路段为重点,完善建阳路、美阳路、榕华大道和临江南路等主要街路机动车禁鸣喇叭标志29套。交警支队充分利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加强禁鸣区域、路段的路面巡查,加大对机动车禁鸣违法行为的拦检和纠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在禁鸣路段鸣喇叭1168宗。中考、高考期间,全市交警部门以考点周边道路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整治乱鸣喇叭、“炸街”整治行动;在考点周边增设禁鸣喇叭标志,综合采取教育警告、现场执法等措施,严查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
四、关于第四点建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的办理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加强对禁鸣喇叭的宣传引导,发放宣传单张3万余份,提升广大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进运输企业、进公交公司、进建筑工地等的专题宣传24场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加装高音喇叭的货车、公交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的排查治理,提升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高考期间,向全市发出“让路高考,静音出行”倡议书,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步市公安局将根据《揭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完善中)的有关内容,结合群众关注、投诉较多的路段及区域,持续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作为;同时积极会同市噪声污染防治主管部门研究加大资金投入,增设视频监控和机动车乱鸣喇叭检测设备等交通管理设备,对乱鸣喇叭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加大主城区禁止机动车鸣笛执法力度。
揭阳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