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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郑南坚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17:3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5年8月13日15时许,郑南坚(男,揭阳市惠来县葵潭镇人)在揭阳市惠来县葵潭镇吉成社区大坝溪救起一名落水男子。

  按照《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揭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惠来县、揭阳市二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核实,并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致通过,拟确认郑南坚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保证公平公正,现向全市各界征求对确认郑南坚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揭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反映。联系电话:0663-8234312。

  特此公示



          揭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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