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凌晨,张育铭、张文军、张辉、陈孝勇(上述4人均为男性,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人)在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河婆大桥下榕江河合力救起一名落水男子。
按照《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揭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揭西县、揭阳市二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核实,并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致通过,拟确认张育铭、张文军、张辉、陈孝勇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保证公平公正,现向全市各界征求对确认张育铭、张文军、张辉、陈孝勇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起7天内,向揭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反映。联系电话:0663-8234312。
特此公示
揭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