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17时许,林大松(男,惠来县前詹镇人)、林介苏(男,惠来县前詹镇人)、林城耿(男,惠来县前詹镇)等三人在惠来县前詹镇岛南村海域救起被海浪卷走的方某海。
按照《揭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市、县二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核实,并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致通过,拟确认林大松、林介苏、林城耿等三人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行为。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保证公平公正,现向全市各界征求对确认林大松、林介苏、林城耿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起7天内,向揭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反映。联系电话:0663-8234312。
特此公示。
揭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