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于对谢炎文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的公示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12:5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2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谢炎文(男,现年53岁,揭东区云路镇新桃村人)在揭东区云路镇新桃村委会门房值班,听到有村民在喊村公所前的溪中有人溺水,遂冲到现场,下水救起不慎落水的李某娜。

  经揭东云路派出所调取现场监控,确认当天上午9时多,李某娜(女,现年30岁,云路镇人)途经新桃村公所前溪边时不慎掉下水,并在挣扎中慢慢沉入水中。其落水后,被新桃村一村民发现并呼救,在村公所值班的谢炎文听到呼叫声后,立即冲出朝落水的地方跑去,到达现场时发现落水者已沉入水中,谢炎文迅速跳下水搜救,后抓到落水者的衣服遂把她拉出水面,在赶到岸边的村民帮助下把李某娜拉到岸上,其时李某娜已处于昏迷状态,且脸色发白,谢炎文便和村民在岸边轮流为其进行心肺复苏,直至李某娜恢复生命体征。接到报警的云路派出所和医护人员随后赶到现场,将李某娜送医院抢救。

  按照《揭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经市、县二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核实,并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一致通过,初步确认谢炎文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行为。

  谢炎文奋勇救人事迹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保证公平公正,现在此向全市各界征求对确认谢炎文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起7天内,向揭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反映。联系电话:8234312。

  特此公示。

  


揭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