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公安局会同市司法局起草了《揭阳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为深入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进一步扩大听取意见范围,拓宽听取意见渠道,现向全市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传真:0663-8278509,电子邮箱:jyjjjgk@163.com)。
揭阳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