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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09:5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对公安机关2016年查扣在地都镇铁场山光辉石材厂内至今未有人认领的机动车7辆、挖掘机2台、花岗岩217块进行公告。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带齐相关证件,到揭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认领并接受处理,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车辆、设备、花岗岩的所有权及相关法律权利,我局将对查扣的物品依法进行处理。



揭阳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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