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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3:2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持续保持对涉烟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烟草市场良好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制售假冒卷烟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卷烟市场秩序,对制售假烟及非法运输、中转、分销假烟、走私烟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二、坚决取缔制售假冒卷烟“黑窝点”,对生产、销售、仓储、运输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等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管理者,一律依法从严惩处。

  三、与不法分子相勾结,为制售假烟提供资金、原辅材料、机器设备或场地、运输、存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及辅助人员的,一律依法惩处。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伤害执法人员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依法严惩涉烟恶势力及涉烟违法犯罪“保护伞”。对充当涉烟违法犯罪人员“保护伞”,包庇纵容、通风报信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者,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六、坚决落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属地责任,对打击涉烟犯罪不力的派出所责任领导,按照规定问责追责;对镇、村两级干部日常监管不力,致假烟或走私烟问题突出的,通报当地党委、政府问责追责。

  七、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共同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对提供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进行奖励,并为其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0663-8208111。

  特此通告。


  揭阳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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