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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交通安全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11-19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了很大改善。但在近期出现一些路段的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被人为损毁、移动、涂改现象,不仅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失,而且带来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交通管理秩序,严厉打击破坏交通安全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揭阳市公安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涂改、损毁及盗窃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护栏。

(二)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外,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爱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动抵制和举报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揭阳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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