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黄育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揭市人社〔2015〕64号):黄育生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2.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关于钟树忠同志任职的通知》(揭市组干[2015]77号):钟树钟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创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揭府〔2014〕81号):洪创基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吴毅青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4. 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家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揭市人社〔2014〕271号): 洪创基同志任揭阳市能源局局长,揭阳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揭阳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吴毅青同志的揭阳市能源局局长,揭阳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揭阳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5. 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吴毅青同志免职的通知》(揭市组干[2014]383号):免去吴毅青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6.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袁锦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揭市人社〔2014〕208号):免去黄小鸣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调研员职务。
7.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吴毅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揭市人社〔2014〕207号):吴毅青同志任揭阳市能源局局长;洪创基、钟树忠、陈洁辉、袁宏波、黄育生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高文阁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杨小勇同志任揭阳市能源局副局长;许锦葵、林汉钦、方义生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调研员;吴惠明、许庄、张惠涛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调研员。
8.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关于黄小鸣同志退休的通知》(揭市组干[2014]306号):黄小鸣同志退休。
9.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庄松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揭市人社〔2014〕201号):庄松辉同志任揭阳市粮食局局长,试用期1年。
10.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洪创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揭市组干[2014]286号):洪创基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吴毅青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钟树忠、陈洁辉、袁宏波、杨文忠、黄育生、高文阁、杨小勇、庄松辉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11. 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杨献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揭市人社〔2014〕126号):杨献军同志任揭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揭阳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12.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陈黎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揭市人社〔2013〕235号):杨小勇同志任揭阳市能源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1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许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揭市人社〔2013〕200号):高文阁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