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春运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1-14 16:12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揭市发改价格[2016]32号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做好2016年春运价格管理工作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各有关客运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春运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     发改价格〔2016〕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粤交运[2010]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审核和备案工作,并于1月20日前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将辖区内省际、市际及县际班车客运票的上限票价及执行票价报市发改局审核。

二、各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1月20日前报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三、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2016年春运客运票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市场监管,并于3月2日前将春运价格管理工作总结材料报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8768515  电子邮箱:jywjjgk@126.com)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管理处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印发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00213号

地址:揭阳市政府二号楼 电话:(0663)8768928    E-mail:jywjj@126.com

技术支持:广东信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3-8763222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