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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补助揭阳市2023年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价格科 发布时间:2022-12-08 16:48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拨付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1879号)有关规定,揭阳市共有27个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符合补助条件。现将拟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改局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拟补助揭阳市2023年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663-876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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