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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3 14:30:34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市委、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

  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揭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揭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汇集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2021年初,印发《2021年中共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年中,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宣讲,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2021年,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涉法学习4场次。以支部为单位,依托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市局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的学习,促进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汇集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领导,提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有力保障

  我局主要负责人按照中办、国办和省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带头研究部署,专门审议或者审阅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广东考核迎检方案和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亲自协调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年度述职工作报告中,我局主要负责人对其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其他班子成员也对其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

  三、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持续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广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实行企业名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引进企业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实现企业部分事项自助办理“秒批”。依托“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互认,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市场监管部门0.5天内予以核准。2021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58991户,同比增加22.19%;全市新登记各类企业8777户,同比增加9.81%。

  2.出台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清单。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揭阳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一批)》,对清单中的12项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经责令改正后按要求纠正的,免于罚款,实行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

  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制订《揭阳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揭阳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揭阳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暂行)》三个办法,牵头开展全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21年,全市各地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增量审查151份(市直各部门24份、各县(市、区)127份)、存量清理52份(市直各部门42份、各县(市、区)10份),其中增量审查中均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存量清理中废止文件4份。  

  4.强化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牵头制定《揭阳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明确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本辖区内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积极指导帮助科技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年共办理质押10宗,质押金额4.9亿元,有效缓解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强化市场监管执法

  1.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出台《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和《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1年,市局组织开展抽查事项20个,全市各有关部门抽查检查9518户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314户次。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开展“铁拳”“双打”“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线。2021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58宗,罚没金额1322.4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宗。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完成各类食品抽检23793批次,完成率100.11%,合格23270批次,不合格523批次,合格率97.80%。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07887批次,完成率103.34%,筛查发现和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551批次1476.29公斤,合格率99.49%。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69宗,罚没金额715.69万元。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66户次。完成药品抽检693批次,合格692批,不合格1批,不合格率为0.12%。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581家次,责令整改229家次。抽样送检48批次。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2255家次,责令整改76家次。抽样送检84批次。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35宗,罚没金额50.97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检查叉车、起重机械、电梯、气瓶等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011家次,检验特种设备25387台(套),发现严重安全隐患112处,一般隐患2984处,均已落实整改,发出监察指令书77份,立案30宗,罚没金额116.54万元。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抽查13类产品763款,合格率为94.6%,处理国抽、省抽、市抽以及其他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转交的不合格产品线索572条。查处工业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29宗,罚没金额169.93万元。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查处商标专利侵权案件85宗,罚没金额75.2582万元。

  (三)积极推进行政调解

  1.推进消费维权领域行政调解。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全市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8855宗。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26437宗,已处理24807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4.86万元。接到群众举报案件12239宗,办结11545宗,罚没金额51.82万元。咨询179件,件件有回复。

  2.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调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共建揭阳市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合作备忘录》,形成全面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新机制和联合保护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加强揭阳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中心和揭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累计成立了4个维权援助工作站,提供咨询调解服务10场次。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内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在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实现对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音像全过程记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4宗。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发出《行政执法监督监建议书》3份。起草《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出台《揭阳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扶持资金实施细则》,都经过合法性审查,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案、建议和信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办理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5宗,对确认违法或者撤销的行政复议案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分管领导出庭参加应诉。办理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10件,满意率100%。办理市纪检监察部门建议1件,办理检察建议1件,办理信访18件。

  五、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以当年立改的法律法规为重要内容,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邀请专家能手作为授课人,开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加深对新法的理解,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第二届广东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2021年,市局机关举办各类培训31场次,参加培训人员2224人次。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提高各类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提升广大消费依法维权能力。举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钢铁企业质量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团体标准化等专项培训。利用“3·15国家消费者权益”“宪法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药品安全月”等节点,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融普法于执法,以案释法,在《揭阳日报》上发布消费提(警)示4则,披露典型消费侵权案例。组织参加《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我市有两药企从业人员分别获得三等奖和纪念奖。  

  2021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市场监管部门重组后,队伍老化严重,业务未能更好融合,执法人员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在“人少事多”中显得更加难以适用执法形势需要;三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后,市局机关、县级局机关和市场监管所之间的执法职能有待优化,执法协调有待加强;四是执法领域存在薄弱环节,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二是合理调配、使用执法人员,发掘内生动力;三是持续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揭阳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使用;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指导和协调,优化工作方法、方式。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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