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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来源: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04 18:56:11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揭市监告〔202613号—47


广东亿墅嘉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详见2026年拟吊销企业名单)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广东亿墅嘉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在登记注册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已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广东亿墅嘉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的行为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所指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广东亿墅嘉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开荣吴晓珍  联系电话:0663-8291530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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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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