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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验收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4 16:15:22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转发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财行〔2020〕22号)、《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揭市监财〔2020〕272号)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对2019-2020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19-2020年部分项目,共18项(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承担单位递交申请验收材料→立项单位组织验收评审→5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现场答辩(其他项目只需书面审核验收材料)→专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对外公布验收结果。

  三、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和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信息表(见附件2)。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验收材料,进行专家会议评审验收。财政支持经费为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需到评审会现场进行答辩。验收结果将在我局官网公告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四、验收材料

  (一)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4,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 8000 字以内);

  2.提前验收申请书(附件3,项目合同尚未到期的需提交);

  3.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6.财政支持经费 50 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7.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合同书内所列需完成的材料。

  五、材料提交

  请务必提供完整清晰的佐证材料。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5月8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 PDF 版),需到评审会现场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准备好答辩 PPT(不超8分钟),一并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科邮箱jyipo61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二)纸质验收材料(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于2021年5月8日前递交到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六、到场答辩

  需到评审会现场答辩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将另行通知评审会时间和地点。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新阳路交汇处东北侧;     联系人:陈纯佳   王  超   电话:0663-8291956。      

  附件:1.2019-2020年知识产权需验收项目清单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信息表

            3.提前验收申请书

            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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