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监〔2025〕82号
揭阳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4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保护)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关事项如下:
一、确保项目经费及时下达到位
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要尽快与本级财政局及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对接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于2025年5月17日前下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
二、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事前补助类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5月9日前订立《2025年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委托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合同书格式由我局另行提供),报请我局审核无误后,打印一式4份送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揭市财工〔2024〕21号)
和《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揭市监〔2024〕163号)的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完成之后按《合同书》要求进行结题验收。
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王超、李丽玲,联系电话:0663-8291535
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刘衡,联系电话:0663-8291956
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保护)项目计划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