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19号)和《揭阳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揭府规〔2020〕3号)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jyzscq2022@163.com。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要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其它事项。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一并执行。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受理。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并汇总推荐。
(二)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
(二)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公示后下达立项文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推荐及汇总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10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揭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王超李丽玲 联系电话:0663-8291956)
附件1
揭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
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后补助
项目申报指南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项目
揭阳市辖区内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质押登记的,采取后补助形式给予补贴,按照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贴息资助,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的贷款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按照最高不超过单笔实际贷款额度的0.5%给予一次性评估费用资助,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的评估费用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或贷款担保费用资助,按照最高不超过单笔实际贷款额度的1.2%给予一次性费用资助,同一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
1.填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表》(附件2-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出质的专利权、商标权证书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及还款凭证(需列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专利权、商标权评估报告及评估费用发票凭证(加盖公章)。
8.2020至2021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专利保险补贴项目
对2021年度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按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补贴不超2万元。
申报要求:
1.填写《专利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2)。
2.专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0至2021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