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意见》(揭府〔2020〕54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研究并制定了《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和《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2、《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
揭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联席会议(代章)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