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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去充电发现只有扫码后才知道有什么费用,在充电场所现场没公示,这是否可以?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8 17:13:4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的规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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