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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商店销售人工繁育的海马的问题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7-24 16:36: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问:请问普通商店销售人工繁育的海马是否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明?

  答:海马属所有种(仅限野外种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人工养殖的海马(人工种群)已实施标识管理制度,取得“中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后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如果需要拆分、合并或加工后再销售的,则需凭原标识申请换领新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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