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
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1日上午,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集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报考者,请入围体检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后次日在原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接收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或手机号码的考生请主动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663-8768853)。
二、体检流程
体检前,报考者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1)和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6。
体检当天,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报考职位、姓名),按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均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向报考者公布。
三、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附件:
1.体检须知
2.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4.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5.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6.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