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区 > 法规公文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8 16:14:0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24〕7号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4号)精神,稳步推进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涉企审批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市场主体需求导向转变,着力简化企业开办和生产经营审批,优化再造市场准入业务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激发活力、优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推动审批服务效能变革、质量变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利企便民。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模式改革,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充分运用数字政府改革成果,发挥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企业开办系统等平台优势,推动政务服务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场景创新,提升政务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效能。

  坚持底线思维、稳步实施。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思路,提前预设底线情形,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分期分步、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三)总体目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从按部门职责划分改为按企业需求整合,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通过营业执照归集各类许可证信息,减少审批发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一照通行”。逐步将“一照通行”改革向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拓展,覆盖企业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

  二、再造涉企审批服务模式

  (四)按需组合“一次申办”。适应企业跨行业发展需要,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切入,再造涉企审批服务流程,将企业分别向不同部门申办相关许可证的模式,改为企业按需组合,可通过“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场景选择办理多个关联事项,或按需要灵活组合,突破行业、主题限制,通过菜单式的“点餐”服务,一次申办营业执照和多个相关许可证。(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涉改部门配合)

  (五)智能导引“一表申请”。实现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多事项一表申请、一次办理。着力推动智能导办。基于“一照通行”事项办理条件、申报资料、限制条款等梳理结果,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通俗易懂的“问答式”人机交互引导,获取企业服务内容、产品类型、经营规模等基本信息,一次性精准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许可证、需要符合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着力推动智慧填表。根据企业办证类型,自动整合相关申请表,剔除重复项,减少多头填报、重复填报,实现多表合一。同时,根据企业身份认证信息、已持有证照情况、过往办事记录等,自动提取有关信息填入申请表,降低填报难度,减少填报工作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涉改部门配合)

  (六)并联审批“一键分办”。企业提交申请后,“一照通行”服务平台按事权将申请材料“一键”分发至省、市、县(市、区)涉改部门审批系统开展联审联办。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统一联办事项审批周期。对需要先行办理其他许可证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除外),原则上实行容缺受理,允许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或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自动获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涉改部门配合)

  (七)证照信息“一码展示”。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各项许可审批结果信息统一归集至信用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记于企业名下,集中对外公示。社会公众、交易相对人、政府部门可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查询,提高信息获取便利度。加快推进证照电子化进程,不断扩大电子证照类型和制发数量,形成以电子证照为主、纸质证照按需申领的证照制发机制。支持电子证照跨部门共享调用,企业在业务办理、开展经营过程中,可通过出示营业执照、粤商码、提供相关许可信息,授权相关人员下载电子证照,免于提交纸质证件,优化“免证办”的使用体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各涉改部门配合)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八)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的部署,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从源头上减少办证事项,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制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开展经营。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行业部门、行使层级等要素,加强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业务表单、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重点要素的标准化管理,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通用性、通俗性。精简归并许可经营条件,按照可量化、易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原则,以场所、设备、资金、人员管理制度等为维度,梳理涉企经营许可条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改革信息化支撑

  (十)建设“一照通行”服务平台。搭建揭阳市“一照通行”服务平台,对接广东政务服务网“一照通行”专区,联通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建设揭阳市“一照通行”专区,作为全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线上总入口,将线上线下申办数据接口挂接共享至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各涉企许可审批部门通过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申请获取申办数据,并通过接口主动推送办事过程数据到市“一照通行”服务平台,确保办事过程数据实时同步。市“一照通行”服务平台建成后,审批部门不能实现与系统对接的,由审批部门自行在平台下载、打印许可申请资料,人工录入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将审批结果自行录入。推动“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自助办”,并向“掌上办”逐步延伸。(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在省的统一标准、规范下,开展系统对接、业务应用、安全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满足“一照通行”改革数据需求。加强数据共享运行监测,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一照通行”改革,将年报、许可、处罚、信用等更多直接关系市场主体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电子照章综合应用。对纳入“一照通行”改革的许可事项,实施部门在制发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时,同步发放电子证照,并配合省相关部门推进企业电子印章制发。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标识的作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功能应用,在省电子印章平台建成并实现企业电子印章调用前,在办理“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代表市场主体身份对电子文件、表单或数据等进行电子签名。加强业务系统、审批系统与全省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平台对接,实现在线共享、查验和调用。优先受理和验证电子证照,有序推进涉企审批服务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涉改部门配合)
    (十三)推进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以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验相同、程序相同、时限相同为目标,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整合、资源整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的统一咨询、统一收件、统一出证。推动“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进驻“粤商通”自助终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涉改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十四)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通过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工作程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意识、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各涉改部门按职责落实)

  (十五)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高监管靶向性。探索构建监管风险预警模型,自动判别企业风险状况,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精准投入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推进各职能部门监管数据资源库互联互通,整合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司法判决等相关信息,“一企一档”记于企业名下,梳理违法失信行为特征,建立高风险企业前导指标。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快推进全市“一网统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对违法失信企业在市场准入等领域依法予以禁限,不得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先证后核”、“智能审批”等方式办理相关许可审批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涉改部门按职责落实)

  (十六)完善面向多业态经营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制定餐饮业、零售业、住宿业、居民服务业等改革试点重点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规则对接协同,提升监管有效性,降低守法经营成本。完善相关行业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等,优化强制性标准底线,严格依照标准开展监管。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引导市场资源逐步向领跑企业倾斜。对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涉改部门按职责落实)

  (十七)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筑牢安全底线。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引导推动餐饮服务企业明厨亮灶建设,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公开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责任单位:各涉改部门按职责落实)

  六、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我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改革落实情况。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改革实施,负责研究完善我市具体改革措施,为相关部门制定改革配套方案提供参考意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改革信息化保障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一照通行”系统建设,完善各级政务综合窗口管理,加强综合窗口人员培训。揭阳市“一照通行”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约500万元(具体金额以采购金额为准),按照市本级和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等6个单位平均分担16.7%,年终由市财政筹措上解。各相关部门负责推进相关事项标准化建设,细化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办事指南,配合完成系统建设及有关改革任务。

  (十九)完善闭环管理。建立以政务服务数据量化指标为主、企业主观评价为补充的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跟踪统计填报数据量、提交材料份数、办理时限压减率,将业务一次办成比例、退件率纳入分析,系统评估多元业态并联审批优劣势。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让企业对办事指引、审批程序、服务质量等方面“评卷”,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

  (二十)支持双轨并行。树立正确的改革导向,构建泛在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改革期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采用“一照通行”模式或传统模式办理相关业务。各级各部门不得作出强制性要求,不得就事项联办率、网办率下达硬性指标。坚持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传统模式和“一照通行”模式相结合、自助办理和导办帮办相结合,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附件: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事项清单

  (共16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市级主管部门

备注

1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

2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

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卫生健康局

5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制)

市消防救援支队

6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般程序)

市消防救援支队

7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市烟草专卖局

食杂店、便利店、超市、烟酒商店、商场、娱乐服务类六种业态范围

8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零售)

市市场监管局

9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0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不含需冷链储存及运输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11

食品生产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12

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不包括危险物等情形

1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

仅限电梯类别

14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市卫生健康局

15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仅限游泳类体育项目

16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落实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