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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建质〔2020〕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揭市质函〔2020〕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复工(开工)前审核通过才能开工

  (一)施工现场复工(开工)前防疫情况审查

  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开工)前,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复工(开工)前防疫情况核查表》内容,对施工现场防控措施进行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

  (二)务工人员登记审核

  根据市公安局2020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来揭人员主动报告登记的通告》,用工单位负责落实对于所有揭阳市域外来揭务工人员,必须在抵揭1小时内到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主动报告、登记,并承诺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市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除进行报告、登记外,还应当居家隔离观察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同时,用工单位还需将人员信息及《工程复工(开工)前务工人员情况审核表》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

  2月7日,惠来县东陇镇发生一已停工自建民宅(钢结构)内部坍塌致2死2伤事故,市政府领导批示,要对全市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对所监管的每个工地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检查情况于2月底前报市住建局。

  三、复工(开工)后日常防控

  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等物资,每天定期消毒。每天要上报《揭阳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日常疫情防控情况表》直到疫情结束。

  四、责任追究

  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单位按照疫情防控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揭阳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电话及传真:8291672 ,邮箱:jyjszak@126.com)。

  附件:1、《施工现场复工(开工)前防疫情况核查表》;

  2、《工程复工(开工)前务工人员情况审核表》;

  3、《揭阳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日常疫情防控情况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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