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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来源:揭阳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9-21 08:41:2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推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举措,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生态环境保障,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据了解,市生态环境局推出的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主要内容包括: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若干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在开发区、专业园区内,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其环评与区域规划环评实施联动,可简化部分编制内容;对于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涉海部分,除单独立项情形外,无需另行编制海洋环评文件;建设项目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国家、省有关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的,无需开展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位于已开展区域规划环评的专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或符合特定情形且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下放排污许可审批权限,将纳入国家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事项授权县(市、区)分局审查办理,切实加快推进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优化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制订出台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划定方案,优化环境准入门槛,促进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举措提出,要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建立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制度;制定领导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清单,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清单,积极主动推进重点项目解决环保制约问题。实施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立实施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的工作要求,将全市45家企业列入揭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清单内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实施期限内免除现场执法检查或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大力推进清单内企业非现场监管,加强服务。规范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建立健全环评等第三方机构名录库和专家库,加强备案管理和考核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抽查复核工作;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填报培训和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省、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对非主观故意、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危害等符合规定情形的行为,在标准范围内给予从轻处罚。实行“阳光”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禁选择性执法,同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惩重罚。

  此外,举措还提出,要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做好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定期召开环保民情恳谈会,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开展环保“六进”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惑,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环保、爱护环境、参与共建的良好氛围。完善改善环境质量的长效机制,坚决贯彻打赢“碧水、蓝天、净土、治废”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创建,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营造良好居住创业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接下来将印发贯彻落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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