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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超声和中医类、泌尿系统透析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17: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见粤医保发〔202510号附件1)。将原实施的“普通针刺”等60项规范整合为10项中医针法类价格项目;“骨折手法整复术”等105项规范整合为9项中医骨伤类价格项目;“小针刀治疗”等9项规范整合为6项中医特殊疗法类价格项目;“A型超声检查”等84项规范整合为13项超声检查类项目(见粤医保发〔202511号附件1-4)。公布“血液透析费”等21项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应加收项目(见粤医保发〔202512号附件1)。以上项目,需制定价格的项目(含加收、扩展、儿童加收项目)有131项,将按有关规定在全省最高限价确定我市价格的下浮比例,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有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另行通知。

  二、同步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粤医保发〔2025〕11号附件6、粤医保发〔202512号附件3),涉及粤医保发〔202512号附件3同步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5年7月15日起执行;涉及粤医保发〔202511号附件6同步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5731日起执行。

  三、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粤医保发〔202510号附件2、粤医保发〔2025〕11号附件5、粤医保发〔202512号附件2)。

  四、请各级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泌尿系统透析类价格项目中,“血液透析费”“血液滤过费”“血液透析滤过费”“血液透析灌流费”项目中的“监测”指:血温、血压、在线清除率、血容量监测,医院未完成全部四项监测事项的,需按实际每少一项监测减收5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中,使用的手术项目和耗材总费用价格不高于18万元的,可按此项目收费;医疗机构使用的手术项目和耗材总费用高于18万元的,按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中附条件新增项目管理(具体规定详见粤医保发〔202510号)。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附件: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二尖瓣成形费(介入)-缘对缘修复”价格项目的通知

      2.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3.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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