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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旅游市场乱象线索征集公告
来源: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4:50:4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化和旅游部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旅行社及在线旅游平台违法违规: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旅游业务;以“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政府补贴”等招徕;通过短视频、直播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不签合同或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擅自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增加购物店、延长购物时间;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住宿、餐饮、交通、游览等服务;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导游执业乱象:无导游证执业;强迫、变相强迫、诱骗购物;违规收受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给付的佣金、返利等不正当利益;辱骂恐吓游客、强行索要消费、擅自中止服务、恶意甩团甩客;推销兜售商品;讲解、线路、商品涉及非法朝觐、违法违规内容、损害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擅自变更游览路线,绕道购物点、功德箱、祈福点,以“祈福、开光、捐功德”诱导强制消费;讲解低俗、歪曲历史、掺杂封建迷信与商业推销。

  (三)购物场所违法:旅游购物场所与导游串通,通过封闭式宣讲、套路式营销、刻意拖延消费时长等方式诱导旅游者购物;以“限时折扣、限量特供”等虚假营销手段制造消费紧迫感,实施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旅游客运违法:无资质营运、旅游包车违规运行、旅游包车未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旅游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一)专用邮箱:jyszfk@163.com

  (二)来信来访: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中段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科)

  四、征集要求

  (一)反映问题线索应真实客观、详实准确,尽可能提供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票据、合同、付款记录、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严格做好反映人信息保密工作。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实施,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群众、游客、经营者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我市安全、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揭阳市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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