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2019年揭阳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10 09:35:2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19年揭阳市统计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统计局的指导下,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做强统计支撑,着力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统计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揭阳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提供坚实统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市统计局以GDP为龙头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从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反馈等环节入手,对统计数据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一是做好 “四上”单位名录库的审核认定和更新维护。二是严格新增企业入库审批,确保新增申报质量。三是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特别是突出抓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数据质量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二)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继续配合做好权责清单比对规范工作,及时清理权责信息,梳理责任清单事项,推进权责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按要求推进有关权责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强化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印制《统计法律汇编》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3000余本,精心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各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宪法和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遵法氛围。二是充分利用 “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国家宪法日”等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200余份,提高了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法治统计氛围。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通过揭阳统计信息网、《揭阳宏观经济监测月报》按月发布社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信息和统计调研报告等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在网上进行更新。我局还通过多种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定期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新闻发布稿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扩大了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了统计的社会影响力。

(五)开展 “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制定《揭阳市统计局开展“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为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严防“少漏低估”,应统尽统,保障统计工作科学性、严肃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我局派出3个检查组赴榕城区、揭东区、空港经济区开展“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检查了17家规上工业企业、13家限额以上商业企业、4家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同时,检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是否存在强令、指使、授意调查对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代填代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大部分被检查企业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上报凭证、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现场检查笔录认定统计数据与相关凭证相符,个别企业上报数与检查数有存在轻微误差的原因经合理解释说明后,获得检查组成员认可,误差率均在统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报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反馈给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求企业现场作出整改。

(六)严格清理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中,我局对全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加强全局统计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要求在检查中必须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全国统一使用的法律文书样本进行,不断提高统计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通过对执法人员的全面清理,全市具备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执法资格共有12人,不存在没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而在岗执法的人员。

(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揭阳市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和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台账填报工作与《规定》工作相互贯通,实行“零报告”制度,将台账建立到统计机构各内设机构,如实记录、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且采取“不定期、不发通知”的形式随机抽查各县(市、区)统计局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对于未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开展为统计法治建设创造了新的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局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统计执法基础较为薄弱。一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我局没有专职执法队伍,统计执法人员大多以专业统计人员兼职执法为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程序不熟悉,执法能力普遍不强,难以有效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难以及时有效地惩处统计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二是统计执法保障不足。执法车辆和其他执法设备尚未配备到位,导致统计执法效率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统计执法工作要求。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一是对地方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未能依法履行好在统计工作中支持保障监督责任,干预统计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给统计工作造成困扰,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对统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揭阳建设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解读机制还不够完善,解读角度相对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兼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兼职执法人员案件查办能力,提高兼职执法人员参与常规执法检查比例。继续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针对执法人员流动调整情况,开展新调入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专职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建立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基础信息库,加强管理,动态维护,及时清理调离统计执法检查岗位人员信息。完善统计执法人员的考核、学习制度,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强化统计执法车辆、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到位有效。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将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举办地方、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统计法治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大对广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力度,确保统计人员将《统计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执行意识。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专家解读机制,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等相关指标数据的解读,建立健全局内各科室业务骨干开展数据解读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继续创新统计科普产品,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

揭阳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