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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揭阳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1-05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继函〔2020〕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培训专家库成员、试点校、试点县(市、区)、培训课程资源库入选课程资源名单的通知》(粤教继函〔2020〕5号)等精神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为推进实施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开遴选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

  一、遴选范围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述资质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2018-2020年)独立承担过“国培计划”项目的机构。

  (二)近三年(2018-2020年)独立承担过“强师工程”省级项目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为被省教育厅粤教继函〔2020〕5号文列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培训课程资源库入选课程资源名单》的课程培训机构。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条件,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报送揭阳市榕城区财政路揭阳市教育局二楼组织人事科。

  申报材料包括:

  1.培训机构申报书(见附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培训资质证明文件(含近三年(2018-2020年)独立承担过“国培计划”项目和“强师工程”省级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4.远程课程资源网址及账号。

  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

  市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阅评分,并请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市将评审确定我市2个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初步名单,并在揭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确定机构。

  市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我市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报省备案。

  附件:揭阳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培训机构申报表

  揭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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