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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3 16:22:0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13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揭阳市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的保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着力提升审计服务水平、构建审计整改强大合力、形成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等意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一)提高站位,确保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审计工作中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新时代要求,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一是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围绕“南粤家政”、“广东技工”、支持稳就业岗位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坚决纠正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不规范、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国家和省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二是促进亲商优商政策落实。组织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未及时制订减免实施细则、办理租金减免不符合规定等损害中小微企业权益的问题,严格审计要求,责令限期整改。三是促进食品安全政策落实。聚焦学校、餐饮外卖商家两个领域,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二)协调合作,压实整改责任链条。聚焦监督职责,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推动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未整改到位事项(100项)的整改落实。截至20219月底,已完成整改83项,较3月底新增8项,审计整改到位率提高8.7个百分点。同时,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政府主导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机关跟踪督促责任、纪检监察协同责任,推动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切实巩固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三)着眼长远,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和长效化,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落实整改报告制度、规范审计整改公告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屡审屡犯问题的产生。二是加强原因分析。运用分析问题原因和梳理制度漏洞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纵深开展。如针对市城投集团的整改短板,分析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抓整改未能抓要点的不足,促使其强化整改,举一反三;剖析部分镇村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指出作风死角和监督漏洞,推动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市财政局围绕政府会计制度等主要内容,组织全市财务系统6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会计业务规范化培训,提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为今后整改工作夯实财务基础。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19月底,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634项问题,已整改到位561项,整改完成率91.07%(不含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18个事项)。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盘活)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拨付滞留资金、调整规范账务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76.19亿元,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征缴、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截至9月末,已征缴非税收入271.18万元;结存财政专户的预算收入30.58亿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2)关于未按规定期限下达资金的问题。市政府已印发《关于优化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资金审批,提高分配效率,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3)关于区级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结的问题。市政府制定《揭阳市土地收入分配管理实施意见》,增强县区财政运转保障能力。市财政局加强资金调度管理,加快转移性资金支出进度,2019年预拨债券资金2.71亿元已经全部核销。

4)关于部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不合规、社保费未及时退还企业、社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的问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全额收回违规发放的失业保险待遇0.48万元,“中人”养老待遇重核工作出现差错的44家单位,已按清算程序进行多退少补;应退还中小微企业的社保费251.65万元,已全部返还到位;未执行优惠利率的4项社保基金,已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并补回2018年至2019年的利息399.60万元,促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最大化。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支出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对我市2021年部门预算工作进行规范指引,进一步严格项目库管理。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和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等35个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分配和使用资金8036.08万元;市总工会已将职工维权服务中心的各项收支并入工会统一核算管理。

2)关于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结转超二年的项目资金1268.65万元已由财政收回统筹;经财政部门同意,市福利彩票中心超二年的结余资金50万元已盘活用于新办公场所、业务用房的配套建设;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29个单位多发的独生子女费3.02万元,已分别停发、收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血站已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0.88万元并上缴国库。

3)关于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通知》(揭市财预〔202066号),要求各部门一般性支出额度比上年部门预算支出额度压减10%以上。同时,严格预算约束,督促涉及的75个部门单位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确保完成压减任务。

4)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局等5个单位已将违规收取的考试费、物业租金、利息收入等应缴专户款112.43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

5)关于公务员涉嫌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问题。6名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已分别通过辞去企业监事职务、注销工商登记、转让持有股权等方式,主动落实整改;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上述责任人分别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先评优等处理。

3.县区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收支决算数据不实、非税收入未及时征缴、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加快园区中下游石化产业的规划调整和公共码头工程建设,加大防波堤及进港航道的资金投入,已使用债券和共管账户资金4.84亿元,尚结存6.28亿元未使用;已收缴广东深展大南海实业公司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63.36万元,尚有鼎立塑料助剂有限公司65.62万元未缴纳;已将财政专户结余利息和土地租金收入1112.12万元全额上缴国库。此外,随社会管理职能的转移,该区挤占上级的1.77亿元专项资金已由市财政做好配套资金的划转。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惠来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滞留财政部门的1.09亿元扶贫资金已使用1.02亿元,剩余资金因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尚未拨付。揭西县坪上镇已将被占用于归还借款、发放工资的扶贫资金197.36万元全额追回,并健全资产抵押手续,完善收益资金账户管理模式;龙潭镇、南山镇、棉湖镇涉嫌明股实贷的扶贫资金1970.5万元已全额追回,重新入股本地特色农业和食品工业,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普宁市南溪镇6个光伏扶贫项目均已并网发电,在自发自用的同时,促进贫困户增收。

2)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普宁市、空港经济区已完成16户住房有安全隐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和维修加固工作;揭东区和揭西县40名未按规定享受生活费补助和教育资助的贫困学生,已足额补助7.38万元;产业园、榕城区、揭东区133名未落实养老保险的非在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全部落实参保代缴。

3)关于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产业园、榕城区、揭西县加快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进度,1812.78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普宁市、榕城区、产业园92个未及时分配收益的项目涉及184.42万元,已全部分配到户;揭西县6个乡镇涉及的82间无产权商铺,通过采用“共同出资合作建房”模式,规避损失风险,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

2.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滞留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县区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截至9月底,滞留财政部门的生态环保资金已支付使用3.39亿元,尚有723.36万元未形成支出;市生态环境局提升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扎实开展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设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各地新增申报2021年中央资金录入中央库项目40个,通过评审纳入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项目27个。

2)关于多头管理造成超投资额安排资金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严格评审要求;揭东区财政局已将下达玉滘镇尖山村等4个村的省级生态环保资金308万元收回统筹用于揭东主城区污水管网工程。

3)关于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督促指导揭阳(大南海)石化环保中心项目建设力度,截至9月底,危险废物焚烧及物化综合处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92%,计划2021年底前建成调试;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已完成用地勘测、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同时,加强对产废企业的管理,督促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未完成申报登记的43家企业,已登记41家,2家已倒闭。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债券资金大额结存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推进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度,截至9月底,该区债券资金已支付6.66亿元,余额为3.88亿元。

2)关于基层财政保运转能力不足的问题。空港经济区、产业园通过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向上级申请土地收益专项补助、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逐步消化被占用于公共财政三保支出的专项资金缺口。截至2020年底,分别消化被挤占的专项资金3.46亿元、2.73亿元。

(三)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省级学前教育资金和市级引进人才专项资金结存未用、公办幼儿园和幼儿人数比例未达省绩效目标要求的问题。市财政局和空港经济区财政局挂存的1133.06万元省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已支出715.07万元。目前,空港经济区、产业园、揭东区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占当地幼儿园比例和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当地在园幼儿总数比例,已达到省级绩效目标要求。市财政局及时收回2019年度结存人才资金3109.47万元,并根据实际需求,科学安排2020年度人才资金1179.6万元,同比调减64.16%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将2020年度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作为市级2020年度涉农配套资金,并承诺将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统筹整合管理,整体下达资金。

2)关于部分约束性任务未能按计划完成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农村领域的多轮核查和省级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资金支付,推进项目建设,原未能按计划完成使用的453.97万元已使用完毕;市林业局和水利局加强森林碳汇造林及抚育、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涉农项目建设,原未能按计划完成使用的3450.4万元,已使用3052.65万元,剩余397.75万元将尽快支出。

3)关于部分涉农项目资金申报评审和安排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市级产业园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进行督导,结存县(市、区)财政部门的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980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实施主体;市财政局组织对162个省定贫困村和纳入91个省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示范镇、1个示范县资金分配范围的行政村市级雨污分流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查,普宁市什石洋村长期结存的市级雨污分流资金109.42万元,已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2.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榕城区修改完善购买服务合同,不再将1.4万平方米商铺和685.54平方米办公用房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将结余的1312.47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其他民生项目。普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就多报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和抵顶棚改开工任务的问题,向普宁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全面摸查辖区内棚户区改造情况,重申改造范围和标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2021年底前申请调整年度基本建成任务数量。

2)关于部分项目进度不理想的问题。涉及的县(市、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普宁市莲花山项目及榕城区中部片区棚改项目已分别于202012月、20218月竣工验收,惠来县蛇料蛤项目已基本建成;揭东区玉滘镇棚户区因用地性质影响基本建设手续的办理导致改造工作停滞,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向省住建厅进行了沟通汇报,近期省政府已同意省住建厅核减玉镇、霖磐镇两项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意见。

3)关于公租房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各级住建部门已取消120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公租房住户保障资格;44户拖欠租金超半年的公租房保障对象,39户已缴清,3户为高龄孤寡或精神失常老人,无能力偿还已予以减免,余2户尚在追收中;普宁市政府已将在出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过程中涉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评估和公开出租涉及的45间门市商铺。

4)关于部分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普宁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滞留超2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728.99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榕城区已将中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增购房款5230.8万元全额上缴区财政。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稳就业政策落实较慢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渠道开展“受影响企业”宣传认定工作,面对面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服务,落实稳岗补贴政策,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857.34万元,惠及职工1126人,切实提供稳就业服务,拨付企业稳岗补贴552.06万元,惠及职工2.22万人。

2.关于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降费减负政策,规范办事窗口审批服务,已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环节中违规设立的中介服务事项;惠来县已退还转嫁企业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23.8万元;市质量技术协会已落实职业资格考培分离规定,撤销特种设备考前培训班。

3.关于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未及时拨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和慈云医院拖欠民营企业的1982.99万元账款,已清偿426.96万元,余款1566.03万元已协议分期还款。市商务局已将省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97万元拨付到位,并承诺将做好扶持资金的下达工作,发挥资金效益,为企业纾困解难。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招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揭东区公路事务中心招标代表人、代理人及代理公司深刻检讨;对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已报请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处理;揭东区公路事务中心已将不合理摊销的费用和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35.27万元全额归还原资金渠道。

2.关于北环城路、榕江北河南岸景观及国道G539线路面改造工程结算价款不实等问题。市财政局深入核实真实性存疑工程事项,共核减工程结算价款439.48万元;出台《揭阳市财政投资审核现场查勘操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核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订《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设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市交通运输局与公路管理部门追回多计工程款249.98万元,并对在国道G539线路面改造工程中履职不到位的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将涉嫌违纪的2名公职人员移交同级纪委追责问责。

3.关于项目未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不实等问题。揭东区公路事务中心厘清工程延期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收取逾期交工违约金24.5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签证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对外投资管控不力、经营管理不完善、财务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市储备粮公司加强对渔湖港务公司的管控,收回港务公司相关印鉴并专人管理,要求健全相关账套、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并重新聘任市储备粮公司在编人员为港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对粮食进行轮换,未按规定年限轮换的小麦已在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拍卖成交,总成交金额960万元;通过签订代储协议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在代储点安装监控设备并连接省粮食局、不定期组织粮食清查等方式,加强代储点动态监管,确保粮食存储保质保量。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违法用地图斑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龙尾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涉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违法图斑数、违法用地面积数逐年明显下降。云路镇阶段来已整改违法图斑112281.8亩,剩余1922.4亩为宅基地建设类,属村民自住房屋,按揭东区文件要求暂时予以保留。

2)关于采矿场停业后未及时复垦的问题。龙尾镇胜利石场已列入2023年绿色矿山建设台账,并采取措施复绿部分山体,目前正在办理矿区范围变更手续、评估矿产资源出让价款。

3)关于部分溪河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漂流断面水质不达标的问题。龙尾镇制订《龙尾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水资源环境治理,已对九联溪美联段河道内外的垃圾杂物进行清运;实施“一河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清理取缔“散乱污”涉水企业,白塔新溪水质已达IV类。云路镇通过设立每月河长固定巡河日、综合治理生活污水、清理清洁河道等措施落实河长制工作;启动镇区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云路市涵闸口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八)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经济事项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民政局、惠来县委宣传部等6个单位分别通过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培训、建立健全采购和资产管理登记程序等措施,加强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市纪委监委针对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市民政局和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警告、诫勉处理。空港经济区下发《中共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等6个文件,完善重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会议决策事项范畴和界限;对政府投资的东三直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转由村集体实施的问题,通过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加强造价核算、严格税费征缴收回资产所有权等措施积极整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关于财政收入未及时清缴、违规收费、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等问题。市民政局、揭东法院等4个单位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上缴非税收入15.96万元;空港经济区切实开展税款征缴工作,追征漏缴企业税款264.78万元;市农业农村局、揭东法院结转超2年的存量资金2104.42万元已清理上缴财政;市商务局多收企业“广交会”费用363.01万元已退回企业。市民政局、惠来县委宣传部违规收取的证书工本费及宣传费38.35万元已清理上缴财政。产业园、空港经济区等4个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力度,支付使用专项补助资金2.44亿元,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7个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及会议等管理制度,严格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纠正津补贴发放行为。目前,违规报销的车辆运行维修费、多支付的培训住宿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61.65万元已全部收缴财政。

三、审计移送事项处理情况

2019审计年度,市审计局依法向纪检监察、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起,其中8起已反馈查处结果,10起相关部门尚在处理中。

移送纪委监委部门的市教育局异地学习交流涉嫌改变行程借机旅游、登岗镇危房改造过程中涉嫌违法违纪、龙尾镇违规发放创文加班补助3个事项,市纪委监委已对异地学习期间住宿在毗邻旅游风景区或旅游风景区内的3名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市教育局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空港经济区纪委对登岗镇沟内村民小组挪用村民1.08万元危房改造款的2名责任人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产业园纪委对龙尾镇违规发放的创文加班补助6.5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其中批评教育2人,作深刻书面检讨14人。

移送主管部门的市储备粮公司对下属单位监管失位和代储企业未取得代储资格、云路镇个别排污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市商务局违规设账和账务处理不规范5个事项。市发改局已落实储备粮公司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并对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已要求涉事企业落实整改,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市财政局已向市商务局发出处理通知书,并要求完善收支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四、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能够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工作成效明显。但在整改监督过程中依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有些问题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如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指标资金实际执行率低的问题,需深化预算编制执行改革、完善绩效管理目标,方能彻底解决;产业园管委会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因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导致延误问题整改进度;云路镇占用基本农田的水产养殖业,由于地方在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关系等方面长期存在模糊认识,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部分整改措施不深不实,整改效果差。如市委军民融合办针对建设单位少缴建筑项目易地建设费的问题,在向建设单位多次发送催款通知书未取得效果的情况下,未能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导致整改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空港经济区小产权房项目税费流失严重,但相关职能单位仅从追缴税费的角度落实整改,未能通过加强土地违法动态管理及健全自然资源、城市执法、税务等部门沟通联合机制做到管住以后、着眼长效。

(三)个别领域整改进度慢,问题存量多。在尚未完成整改的55项问题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方面的问题有18项,占比33%,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部门(单位)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管理等有关经济活动的整改过程中,依然存在薄弱环节,仍需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深化经济责任领域相关法规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推动整改,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

五、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认真严肃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以审促管、以审促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质效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内审机制发挥自我监管、自我整改作用,从根源上减少问题发生;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借助省审计厅即将上线的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系统,对审计整改进度、整改督查流程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计整改监督,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整改监督。对于持续未能取得进展的重点问题将进行专项督查,加大力度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对于报送整改结果、反馈处理意见拖拉、敷衍的部门单位及其负责同志,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问责,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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