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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10-21 09:52: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8-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围绕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目标,市审计局对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着重对部门预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延伸审计和跟踪问效,促进建立健全综合预算管理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市水利局等6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完成组织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任务。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
  200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和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任务,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加强收入组织工作,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07年,坚持收入通报和以奖代补制度,不断强化财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效促进财政增收。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2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993万元的101.79%,完成下达收入计划32095万元的101.47%,比上年26045万元增收6522万元,增长25.04%。
  (二)不断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2007年,一般预算支出74002万元,比上年57857万元增支16145万元,增长27.91%,剔除省专款一次性补助及上年结转支出27050万元后的一般预算支出为46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972万元的106.78%,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良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教育、科学技术分别比上年增支46.78%、134.15%,有力支持科教事业的发展;通过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外经发展资金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工业发展,做大外贸出口;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等专项资金,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2007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全面、顺利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面实施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市财政局能够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圆满完成市政府调整增加的收入任务;认真执行预算支出,不断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动财政各项改革,顺利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扩大至107个单位,并逐步扩大集中支付资金范围。但审计中也发现有下列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被列为调入资金。2007年12月,市金叶发展公司缴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500万元未按规定列作“一般预算收入”,而是列为“调入资金”反映。
  2.少计提水利建设基金。2007年,征地管理费收入254.88万元,未按规定提取3%的水利建设基金7.65万元。
  (二)延伸农村学校危房改造资金方面
  在开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农村学校危房改造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门机构,签订危房改造责任书,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及时制定、审核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全市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解决了原有危房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地改善我市农村学校的教学环境,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拨付到位率偏低。截止2007年末,全市拨付项目省补助资金仅占省拨入资金的67%,资金拨付到位率偏低,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学校危房改造不按时、项目管理不规范。(1)普宁市、揭西县、揭东县4所学校工程项目计1007万元没有实行施工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2)揭东县登岗中学未严格资金使用范围18.45万元。(3)揭东县埔田镇车田小学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送交财政部门审定和批复。(4)5所学校D级危房尚未按规定时间拆除,其中2所学校仍在使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仍在使用的学校经审计后于目前已经停止使用。
  (三)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方面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今年继续由市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2007年税收征管和财务收支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全市地税系统进一步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强税源调查监控及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及效率,加强对重点行业及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辅导,规范个人所得税申报及代扣代缴,依法做好税收稽查工作,加大社保费征缴力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征收计划。但审计抽查发现全市109户未按规定征缴税费,计少征少缴税费431.41万元。其中堤围防护费298.05万元、土地使用税49.91万元、土地增值税46.05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今年对市水利局、市委党校、揭阳第二中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广播电视大学、市中心血站6个部门200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总体上较好,但还存在下列两个方面的问题:
  1.在财务核算方面主要有:(1)市中心血站以前年度挂存没有法定依据计提的科研金118万元,余额30.91万元挂列在“其他应付款”账户,影响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2)市水利局部分费用支出35.46万元挂列往来账户,造成支出反映不实。
  2.在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方面,还存在不够科学、规范、执行不够严肃的问题。市广播电视大学支出完成预算的80.02%,其中电脑更新和教室修缮未按计划完成,仅占支出预算的51.48%;市水利局没有将属下单位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统筹程度不够,造成预算收入、支出实际执行结果比年初预算增152.84%、160.5%;揭阳第二中学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增幅达125.96%;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外资金收支分别超出预算162.58%、124.67%,总体偏差较大。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从审计情况看,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普遍增强,财务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有些单位在执行财经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方面仍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有:
  1.一些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审计发现13个单位存在违规采购的问题,涉及金额1774.94万元。2.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3个单位存在以上问题,涉及金额775.78万元。3.一些单位存在违规收费及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审计发现13个单位存在违规收费和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565.80万元。4.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报销凭证不合法。审计发现11个单位存在经费支出和现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828.88万元。5.处置固定资产未报经批准,管理核算不规范。审计发现10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90.84万元。6.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审计发现6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未计税金额242.67万元。
  (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方面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200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核算工作。财政部门能按规定设立基金财政专户,专户的财务收支核算和管理符合规定。地税部门能做好基金的征收工作,基金收入能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并不断加大征收力度。但是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地方历年来应由财政负担的企业养老保险政策性补贴资金未及时拨补到位。2.个别地方将拨入下岗职工再就业专项资金列作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以前年度一些违规出借、挤占基金问题仍未能纠正。4.个别地方违规将基金存在非银行金融机构。5.部分基金收入缴费无实名,无法划分到个人账户。6.参保单位拖欠社保费。7.统筹账户超支挤占个人账户。
  (七)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方面
  组织开展对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能根据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管理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和规范执行采购程序。但调查中也发现两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存在:普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设置和运作,影响全市采购工作全面发展;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工作不落实;采购项目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和运用粗放,未能真正发挥采购预算的控制作用;
  2.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执行采购规定方面存在:采购人分拆采购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时,采购信息发布、确定供应商名单、评标(谈判、询价)小组人员组成不合规;部分汽车、办公设备及医疗专用设备采购指定品牌;部分邀请招标采购项目确定标底依据不充分;采购人、采购中心对部分采购项目验收工作不落实;部分采购人未能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问题。
  (八)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对2001年至2002年省下达我市的3个易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审计调查。从调查结果看,项目能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加强领导、跟踪管理和检查,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专账核算管理,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基本能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审计调查发现神泉镇项目存在道路工程多计工程款14.25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施工招标投标665.99万元、资金支付以大额现金支出349.56万元;还有部分单位收到专项资金,没有在单位财务账核算反映12.50万元;项目均出现工程前期费用、管理费用超批复概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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