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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施巡审联动 提升监督贯通融合
来源:揭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6: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榕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巡察和审计两项监督职能贯通融合,近日,根据区委工作安排,榕城区审计局积极实践“巡审结合”工作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巡察工作相结合,放大监督效应,探索政治巡察与依法审计“无缝衔接”,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一、采取巡审同步的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榕城区委工作安排,2023年10月,榕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开展关于榕城区某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期间,榕城区委巡察办派出巡察组于2023年11月对该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审计组将查出问题和佐证材料等审计成果与巡察组共享,巡察组根据审计提出的“风险点”重点跟进,借助审计独立性、专业性的信息,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巡”,盯着重点“察”,做到精准出击,有的放矢。

  二、建立工作联动、力量共用机制

  本次巡察改变过去抽调人员长期配合的做法,采取同一单位巡察、审计同步实施的方式,由榕城区审计局有关审计组组长在巡察组中兼任副组长,整合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双方优势,审计、巡察成果共享,发挥监督综合效力,同时提升统筹质效,节约人力。在11月1日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后,举行全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会,由榕城区审计局一名审计组组长就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要点和案例分析作专题辅导。

  三、整改落实联动,力求同题共答提质增效

  本次巡审联动后将在结果反馈上实行同步进行,将巡察整改和审计整改联合起来谋划推进,凝聚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对巡察、审计发现的系统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榕城区委巡察和区审计局将通过会商研判,共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落地、制度机制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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