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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政府学习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31 10:35:5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3月26日上午,惠来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一楼会议厅召开党组会议暨十五届5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办、国办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关于新时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变化》(揭审专报〔2019〕8号)。

    会上,惠来县审计局党组书记陈锦江同志对新时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10个方面的新变化和经济责任主要情形及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解读,并就新时期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发言。

    惠来县政府代县长肖辉生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强化法治意识、规矩意识,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是要求惠来县审计局在依法审计、严肃问责的同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把“容错”理念融入审计监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更好服务我县“一城两园”建设;三是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结合近期省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问题清单逐项认真对照,举一反三,不折不扣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惠来县各镇主要领导、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就如何贯彻执行新规定、履职尽责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作了表态发言。(惠来县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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