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粤人社规〔2024〕12号文规定的办法和标准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于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调整工作完成后,请各地于8月8日前将本次调整书面情况和《2024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报送市社保局,并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