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华磊五金搪瓷制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厂:
本委受理林树芬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揭市劳人仲案字〔2026〕124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86315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8月17日下午15时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兴社路89号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九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