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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3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揭阳市审计局《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洪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揭审办综经责报〔2025〕1号)反馈意见,我局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回复高层次人才反映的问题,耐心解答高层次人才提出的政策咨询内容,争取理解。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争取及早解决。三是加强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推动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拨付。

  (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从广东省新上线的中台业务系统提取相关数据显示,全市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时段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尚未完成,其中:市本级、普宁市、揭西县均已完成既定任务,榕城区、揭东区、惠来县滞后。针对榕城区、揭东区、惠来县三个地区的资金缺口,通过向上级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书面或实地定向提醒、联合财政定期印发通报等手段督促三个地区的财政部门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加强资金保障力度。

  (部分指标未能完成阶段计划目标。

  整改情况:(1)我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服务模式、强化监督责任等措施,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2023、2024两年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2023年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11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9.3%;2024年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803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9.94%。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加大与税务部门沟通力度,促进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全年计划目标顺利完成。(2)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工作,2024年新增2家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评价工作;积极推动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继续培育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推动我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参加全省遴选工作。2024年,全市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981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24.41%,同比增长65.6%。(3)2023年,我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计划数为561万人,完成数为564.22万人,完成比例为100.6%(全省第7名)。2024年后省不再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列入考核。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提升,2025年3月7日,召开全市社会保障卡工作讨论会暨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市社会保障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建立社银沟通联系机制、抓好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推进“一卡通”应用、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同时开展了社保卡业务培训,对社保卡经办服务流程标准、卡管系统操作、高频事项办理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或正在拟定《揭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行管理方案》《揭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办法》等15个制度文件。二是通过邀请或带队赴外交流的方式,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广州南方人才集团、广州九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市百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流,寻求筛选合适第三方承接产业园日常运行工作。三是局领导带队到韶关、广州番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地调研,学习外市先进经验,助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四是财政预算产业园运营经费30万元,同时,积极向省领导同志争取运营经费,已得到省资金支持。

  (“一卡通”应用项目软件功能模块缺失冗余,使用频率低。

  整改情况:(1)2025年1月对电子社保卡服务子系统进行修复、调整,使功能模块展示相关信息;对主控面板的测试数据进行清除处理,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修复调整,显示社保卡相关联的访问量统计情况;对开发管理增加短信发送功能;对社保卡综合服务平台的终端管理测试数据进行清除处理,并接入实际在用终端,支持在后台进行维护管理;对组织架构的测试数据进行删除处理,并配置与本项目相关联的组织架构信息。(2)经项目监理单位确认,项目承建单位向我局退还缺失功能模块费用合计37500元,即:电子社保卡服务子系统的主控面板之“工作台”、系统监控之“数据监控”,清退金额14300元;电子社保卡服务子系统中应用统计分析之“用户登录记录”“用户访问信息”“应用服务调用记录”“日志管理”功能,清退金额16800元;开发管理之“短信管理”因原无短信发送功能,清退金额6400元。(3)2025年2月优化完善社保卡综合服务平台,汇总各子系统应用情况;对咨询投诉服务管理的测试客服数据进行清除处理,并配置客服人员,对接平台咨询投诉服务功能;对社保卡交通出行应用系统相关的测试数据进行删除处理,重新调整、优化功能模块,配置系统相关数据信息;优化人社PSAM卡管理子系统,启用该系统对PSAM卡进行管理。阶段来,通过对“一卡通”宣传推广,社保卡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客户激活应用账号由1名增加至9名;榕江通刷卡数据由415条增加至15838条;门禁系统升级支持人脸与社保卡进行绑定,提升门禁出入记录数据,数据量由55条增加至8745条;水控饮水消费记录量由11928条增加至26961条,应收消费7983.3元,实收1264.3元;电子社保卡服务子系统签发管理数据由3818条增加至15554条。

  (部分事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报告中所涉及的大额资金问题进一步审核确保符合支出要求。我局已按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30000元以上的招聘专项活动等事项,按要求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进行政府采购等工作,项目后续需支出资金的,将项目名称、支出资金、资金支出途径等内容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支出。二是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就大额支出按要求在事前进行党组会集体讨论。三是提高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今后的决策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严肃集体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规性。

  (部分事项党组决策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相关科室(单位)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严肃集体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合规性。二是由局职能科室加强引导,强化各科室(单位)正确履行决策程序,坚持先决策后执行,防止程序倒置造成的决策形式化、走过场。

  (八)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大额经费开支。

  整改情况:2022年5月,我局修订了财务制度,从6月起局主要领导已不再审批大额经费开支。今后,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超3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按规定报党组会议审议决定,按大额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和流程报账,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进行分析,找出执行缓慢的原因,如因上级出台新政策我市暂停2022年的首席技师评审工作而未使用2022年首席技师特殊津贴资金;优先使用2021年结余省级资金和2022年省级资金,导致未使用2022年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资金市级资金;未使用2023年入选国家、省比赛、人才项目市级配套奖励资金25万元资金是因为2023年我市没有团队获得相关奖项等。二是优化预算编制。在今后的资金预算阶段,提前与牵头部门沟通,避免分配资金数额超出完成任务所需资金数额,造成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项目进度跟踪机制,落实资金全过程闭环管理,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四是根据绩效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推动任务落实。

  (食堂餐费结算方式不精确。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3年5月启用人社智慧食堂管理系统,采取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今后我局将按照该模式继续执行。

  (十一以普通收据入账,涉及金额205020元。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我局于2024年12月,协调揭阳市德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税务机关补缴有关税费11604.91元,取得相应发票。二是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学习,强化财经纪律,重点学习审批程序等关键环节,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

  (十二往来款项未及时结清。

  整改情况:我局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超过3年且任期内无变动的4项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超过3年且任期内无变动的8项进行了账务处理。关于“其他应收款”内部工作人员胡某医药借款(原劳动局转入)的处理,目前与胡某形成偿还方案,胡某正在按月偿还。

  (十三会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今后将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财会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落实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费用支出管理。二是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确保各类经济业务的分类和费用性质准确无误,保持会计科目间的对应关系,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四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98174.66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30日后我局未再大额使用现金,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行为。二是转变支付观念,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风险意识。规范和完善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引导督促公务人员正确使用公务卡线下刷卡和线上转账支付,形成主动自觉的公务卡支付理念。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强调现金支付的相关要求。

  (十五资产管理不到位

  (1)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①已报废车辆未注销,涉及资金15万元。②购置资产未入账,涉及资金52.84万元。

  整改情况:问题①,已对报废车辆在我局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注销处理,并报市机关事务局备案,理顺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问题②,对购置未登记系统入账资产如空调、办公家具等,总价值528397元,已进行清理,并补充登记入账处理和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2)下拨资产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962.15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4年10月10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做好下拨资产的登记清查、做好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等工作,核实资产的使用情况,明确管理责任。

  (3)在建工程验收投入使用后未及时转列资产管理,涉及金额925.21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已按规定将揭阳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项目(首期)和揭阳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项目(首期)安可替代工程项目计入资产管理。对在建工程验收投入使用后未及时转列资产管理,总价值金额925.21万元,已转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入账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十六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部分设备缺失,涉及金额12810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的所有资产进行清点,并将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二是2024年11月份已在产业园办公区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十七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4年7月23日将《揭阳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项目(首期)政府采购整改情况报告》报市财政局。我局今后的项目建设将严格审核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材料,确保我局采购事项合法合规。

  (十八部分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3月14日,已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财政局,同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及市审计局。一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3月11日,由局分管领导召集各相关科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二是认真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对于审计发现我局部分集中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认真对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逐条落实整改。三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拟对《市人社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已在内部完成征求意见。四是严格执行采购纪律。认真对照《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坚持“应采尽采”,按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避免出现这次审计指出的同类问题的发生。

  (十九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存在违约风险。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采购有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对各流程环节的管理。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把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严格按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合同价款。对于项目尾款问题,经与建设方协商一致,我局已将尾款支付还广东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无依据收取项目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4年7月23日将《揭阳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项目(首期)政府采购整改情况报告》报市财政局,并于2024年9月27日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支付项目第四期款项229050元。我局今后将严格审核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材料,确保我局采购事项合法合规。

  (二十一

  (二十二)略

  (二十三未及时修订请休假制度。

  整改情况:我局立行立改,已于2024年12月10日印发了《关于修订请销假制度的通知》,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制度修订,今后将严格执行请休假最新规定。

  (二十四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整改情况:2025年3月14日,我局党组会议已审议通过《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该制度着力构建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管理、实现目标的行为。《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已印发我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贯彻执行,今后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二十五队伍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以下措施加强队伍管理,一是持续推行办事受投诉的向党组说明情况制度、二维码评价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在全局开展“两比两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活动。二是在2024年,对照“六项纪律”梳理风险点153个,制定防范化解措施178条。三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人社系统明察暗访。四是以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干部任职谈话,进一步提高谈话的针对性。2024年,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64人次。

  (二十六公务接待用餐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修订局机关有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清单内容,下发各科室(单位)认真执行。三是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做好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二十七部分领取差旅伙食费人员同时存在机关食堂用餐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到市内各(县、市)出差、到广州等外市出差、出差往返当日同时领取差旅伙食费同时在食堂用餐等情况,核算各人应退金额,涉及126人次已全部退回食堂餐补费至局账户,共计收回1945元。二是修订财务制度,明确写入出差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差旅伙食补助和享受食堂补助。接下来,我局将加强对差旅费使用的审批流程,加强对食堂扫码用餐管理,规范出差人员报销行为,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二十八以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未能全部完成。

  1. 落实市委重点工作任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从广东省新上线的中台业务系统提取相关数据显示,全市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时段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尚未完成,其中:市本级、普宁市、揭西县均已完成既定任务,榕城区、揭东区、惠来县未完成。近期的整改工作主要有,一是针对榕城区、揭东区、惠来县三个地区的资金缺口,通过向上级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书面或实地定向提醒、联合财政定期印发通报等手段督促三个地区的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力度,不定期跟踪三地进展情况。二是贯彻落实2024年4月19日时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清理社保基金欠费清缴的专题会议精神,继续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与当地财政沟通协调,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做好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三是对后进县区加强工作指导。局相关领导近期多次亲自带队到榕城区、揭东区进行实地督导,由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与县区社保局业务经办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布置有关工作任务,为县区社保局业务经办人员提出解决思路。

  2. 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5295.6599万元,榕城区、普宁市、惠来县、揭西县和揭东区均已完成资金分配。接下来,我局将切实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确保按规定完成资金分配。

  3. 为民服务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目前尚欠11名去世参保人未领取到一次性待遇。其中:市本级5人、榕城区1人、揭东区5人。后续针对各地不同的情况分类处置,市本级:社保局联系3家公立医院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由市人民医院带头与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达成解决方案;榕城区:1名去世参保人补缴个人账户配套资金已到位,正在经办中。揭东区:欠费单位均为差拨事业单位,资金紧张、经营困难,揭东社保局已多次催缴,督促欠费单位尽快筹措资金完成去世人员的欠费补缴。

  4. 社保基金管控风险犹存。

  整改情况:加强社保基金管控,一是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对死亡多发和服刑多发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剖析,完善待遇发放工作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收集成功案例,督促相关部门交流学习。通过交流学习《追缴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案例选编》等成功案例,借鉴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追缴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效能。三是定期到现场检查追回整改情况。市社保局每年不低于1次组织到相关县区检查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逾期未处理未追回疑点数据开展检查,并逐条数据追踪落实情况。通过不断加强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尚余2.07万元未追回(其中,惠来县未追回0.5万元,普宁市未追回1.57万元)。

  5. 干部配备不够及时,部分职位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协调市委编办,申请进行机构调整,结合实际解决干部配备问题。

  6. 审计发现2个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

  (1)“经费账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20日,市社保局已向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9月28日榕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12月12日收到榕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5202民初1509号〕,粤东日用百货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目前判决已经生效。2024年4月12日,市社保局向榕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5年1月6日,市社保局收到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同日榕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做出裁定(执行裁定书(〔2025〕粤5202执保4号)),裁定如下:冻结、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揭阳市粤东日用百货供应公司的银行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2536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债务及本案有关费用。

  (2)“机关事业单位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原4家单位已完成3家整改,目前尚有慈云医院954万元基本养老基金清算期欠费未完成清缴。2025年2月19日,市社保局主要领导带队到慈云医院与单位班子实地开展专题座谈会,就医院欠费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医院方面表示理解并承诺接下来将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落实,承诺今年内先争取落实400万元,余下缺口尽快完成欠费的清缴。

  (二十九)2022 年工会超比例发放节日慰问品。

  整改情况:已召开局工会委员会工作会议,组织工会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认识和理解,确保经费的合理、合规使用。

  (三十)工会超标准发放慰问金。

  整改情况局工会委员统一执行《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总〔2025〕1号)相关规定,原《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揭市人社〔2020〕26号)已废止。

  (三十一)工会委员会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会议规范记录要求,规范工会会议记录。

  (三十二揭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未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整改情况:经2025年2月26日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将揭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简称就业中心)财务合并在局机关统一核算。从3月份起,由我局财务科会同就业中心按有关财务程序办理。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

  采纳情况:一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二是突出做好社会保障,大力促进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三是加强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促。四是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

  采纳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体系,加强内控管理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

  采纳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有关规章制度。二是增加引才力度。三是进一步激活用人机制。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

  采纳情况:我局将按照《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已达到报废条件、闲置、损坏的资产,及时执行报批程序,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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