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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揭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示范合作社申报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6 16:21:37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农规〔2021〕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揭阳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市农函〔2021〕228号)等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于2021年8月24日,按照规定指标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进行评审(见附件),并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现初拟市级示范候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2021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为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单位: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林浩桢,电话:8768159,传真:8248325,电子邮箱:jysnyjgk@163.com

  

  附件:揭阳市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认定2021年度市级示范经营主体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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