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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延长《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期限意见的公示
来源: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6:49:26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府规〔2021〕2号)将于2026年3月14日到期。为持续做好我市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拟计划将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继续按《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至2030年3月14日。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书面送达: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和经济管理科(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东12号路,电话/传真:0663-876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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