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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政局关于市属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0-27 09:3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市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市属社会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436个,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375个。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61个,其中一年未参加的40个,连续两年未参加的12个,连续三年未参加的9个。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

  1、未按规定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市属社会组织名单

  2、未按规定报送2020、2021年度工作报告市属社会组织名单

  3、未按规定报送2019、2020、2021年度工作报告市属社会组织名单

 


 揭阳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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