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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揭科函〔2022〕32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14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支持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加强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2022年继续开展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是依托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建设的研发机构,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程中心认定条件

  (一)申报单位。申报工程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须在揭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二)单位规模。依托单位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对我市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以及2022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三)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8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研发人员总数的25%。

  (四)研发投入。依托单位须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年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2%或不少于80万元。经认定后,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或不少于100万元。

  (五)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依托单位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标准、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受理3项以上。

  (六)管理机制。依托单位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七)倾斜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三)核算。

  三、工程中心申报认定程序

  2022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网上服务窗口或“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jy/login/)”在线申报。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须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如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请使用原账号进行登录。

  (二)网上申报与审核。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由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提交至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形式审查。

  (三)评审认定。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随机抽取的省专家库专家进行网上评审;通过网上评审的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现场考察的申报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一)申报单位需及时登录“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kjj),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有关申报资料并按照要求组织材料。

  (二)附件及证明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发经费投入情况)。

  3、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证明材料(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审计报告、高企认定研发经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任意一项即可)。

  4、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等)。

  5、知识产权材料。

  6、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材料等(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7、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8、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在职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

  9、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需提供联合共建协议并附上实质性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证明材料。

  10、科研诚信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2022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分两个批次定期进行。

  (一)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二)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

  六、有关事项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市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市级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同时填写《2022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详见附件3)并盖章签名,连同推荐函(含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并提交到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0663-8210567,jycxy1027@163.com。

  附件:1.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2022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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