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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09 16: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制订背景

  为推动我市国家高新区创建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集聚和创新发展,优化高新区发展环境,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旨在有效激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撑地方经济增长中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揭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依据和制定参考

  《关于促进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主要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并参考了汕头等地的有关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分为12条措施。这12条措施主要从支持高新区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成果转化、设立创投基金,引进优质创新资源等方向,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明确高新区未来的发展目标。力求打造高新区最优创新发展环境,全力服务高新区实体经济、大力推动揭阳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序号

支持方向

支持对象

支持力度

1

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引进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每家补助80万元

引进的国家级众创空间

每家补助60万元

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每家补助400万元

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每家补助200万元

2

一站式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对入驻高新区核心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高新区孵化中心),注册后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服务机构

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建立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对入库且最近一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每家一次性1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

4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

以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基数,对年度投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50万元奖励

5

实施产业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

围绕高新区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产业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征集形成一批“揭榜制”项目

根据产业技术的先进性、关联性和带动性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

  四、补充说明

  (一)申请本措施各类扶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及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

  (二)本政策所指金额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获得奖励和补贴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三)本措施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  月  日。在政策执行期间发生的,符合12条扶持措施中的一条或多条,都可以提出申请。同时中央、省和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企业可以向上级叠加申请。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奖励资金需提供材料

  1.填写奖励资金申请表或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3.申报单位需出具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4.提供相应的奖励证书、奖补文件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补贴奖励资金申报及受理时间

  1.符合补贴奖励条件的企业提供所列有关材料报送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受理时间:每年上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0663-876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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