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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办法》的解读
来源: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01-05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起草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揭委发〔2015〕6号)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0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0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揭委发〔2015〕6号文件,今年7月起草了《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初稿)。8月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发改、经信、财政等17个市直单位征求意见。9月29日,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加快人才优先发展推动创新驱动的若干意见》,根据该文件相关补助标准进行修改。10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揭阳市科学技术局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后改名《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揭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22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概念定义和职责分工;第二章为申报与认定,主要说明了申请市新型研发机构的条件、申报材料、评审程序等;第三章为扶持政策,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认定、项目申报、考评和评定等情况给予相应的扶持;第四章为管理与评估,主要包括动态管理、年度报告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第五章为附则,说明《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施行时间待定,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经评估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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