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有关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文件精神,提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质效,按照《揭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揭阳市“科金赋能益企共赢‘1+3’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
2025年10月14日
揭阳市“科金赋能益企共赢‘1+3’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人民银行等部委《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及省府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揭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部署,强化科技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扩大有效信贷供给,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质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国家、省关于加大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守正创新、风险可控为导向,围绕强化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更加紧密、长期的金融服务合作关系,推动科技与金融双向奔赴、共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一份揭阳市优质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实施三项金融专项行动,进一步整合揭阳市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及货币信贷政策,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企业遵循公平自愿、诚信践诺的原则,达成金融服务意向合作,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差异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实现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的积极效果,助力揭阳市科技创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机制
(一)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的定义
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是指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根据企业产业带动、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市场前景和信用记录等情况,优中选优建立的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名单,旨在为揭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纳入名单中的优质科技创新企业依法依规优先予以信贷支持,积极支持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做大做强。
(二)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入库标准
1.基础条件
(1)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贷款失信、科研失信行为;
(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导向,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研发能力,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
2.优选条件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2)有效期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企业;
(3)近2年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企业;
(4)近2年牵头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或科技人才项目的企业;
(5)近2年获得市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立项的企业;
(6)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
(7)依托“创新积分制”,列入国家部委“科技创新再贷款”推送名单的企业。
企业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即为优先支持企业,优先纳入“白名单”,享受“白名单”相应支持政策。
(三)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发布及调整机制
市科技局和人行揭阳市分行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筛选入库工作,并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开展融资对接,为“白名单”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市科技局和人行揭阳市分行应加强对“白名单”的管理和监测,每年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白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分批发布。
四、开展三大金融专项行动
(一)开展“白名单”企业“金融直达”行动
1.建立“白名单”企业信贷主办行制度。以“白名单”企业意向银行或基本户开户行为第一责任主办行,建立管理台账,对“白名单”企业提出的金融需求采取首问负责制,由主办行积极对接相关企业信贷融资及各项金融服务需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采取限时办理和优质服务承诺,提升“白名单”企业用信体验感。
2.强化“白名单”企业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资金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信贷资源倾斜。银行机构要围绕“白名单”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支持模式,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需求提供针对性强、可操作、可落地的金融服务;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为“白名单”企业提供优先授信保障,合理设定项目贷款期限,提升中长期贷款比例,协商提供期限灵活的随借随还、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对于“白名单”企业由于临时性周转困难提出贷款延期申请的,鼓励银行机构通过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信贷支持。
3.建立“股贷担保租”联动服务队对接机制。探索引入省内有牌照的股权投资和金融租赁机构,与揭阳市银行、保险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组建“股贷担保租”联动服务队,推动银行机构探索“股贷担保租”联动服务队优先为“白名单”企业“把诊问脉”,破解企业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融资难的问题。积极探索“投贷联动”和“认股权+”等银投合作业务,鼓励保险机构推出覆盖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孵化、培育、壮大优质初创产业项目,在科技创新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
(二)开展“白名单”企业“信贷无忧”行动
1.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银行机构要在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基础上,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幅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于“白名单”企业,鼓励银行机构提供较同期同类型企业贷款低20BP以上的更高优惠幅度贷款利率。银行机构要提高融资利息费用、手续费用、账户管理费减免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白名单”企业电子银行渠道进行支付结算时给予更大幅度的费用折扣,切实为科技创新企业减轻负担。
2.优化信贷融资增信措施种类。银行机构要持续优化丰富贷款抵质押种类,合理确定贷款抵质押率,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对“白名单”企业单户20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采用信用方式发放。银行机构要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运用,探索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贷、供应链金融、科技人才贷、科技研发贷、技术入股贷等业务,建立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体系。
3.强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激励效应。充分发挥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风险准备金助贷作用,降低辖内银行机构科技信贷潜在风险,提高银行机构放贷意愿,支持辖内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用信。鼓励银行机构在符合省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白名单”企业采取额度优先支持,助力科技创新企业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
(三)开展“白名单”企业“乐享优待”行动
1.完善企业融资对接服务。银行金融机构要围绕“白名单”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支持模式,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需求提供针对性强、可操作、可落地的金融服务,主动开展营销对接,优先满足融资需求,优化金融服务流程,安排专门的服务团队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进一步提升和改善金融服务质量。综合运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为企业融资增信,简化业务办理手续。
2.配套多样化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要围绕“白名单”企业需求,积极为企业配套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在企业日常经营的支付结算、外汇业务、票据贴现等相关业务上予以指导和支持。积极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账户管理方案,满足企业对资金归集、分账核算、账户监控等个性化需求,建立对“白名单”企业的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票据贴现快速审批通道,优先办理“白名单”企业票据业务。常态化跟进了解企业综合需求,及时获取企业知识产权、相关资质、项目等情况,并加强与对应主管部门对接,协助企业经营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积极畅通“企保”合作通道,为“白名单”企业提供个性化保险保障。
3.优化企业主金融服务体验。采用“企业+企业主”双线支持模式,对于“白名单”企业在各项融资支持、金融服务以外,鼓励银行机构结合企业主自身需求,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薪资代发、财富管理、理财保险、市场趋势分析等金融服务。针对企业主本身投资需求提供现金流管理、投融资策略分析等专业内容,助力企业主实现资产的稳健增长。定期咨询企业主最新需求,提供或开发符合相关要求的信贷产品、金融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联动,提升行动协同效能
市科技局与人行揭阳市分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参与行动县(市、区)科技部门和全市银行机构的督促指导、统筹联动,根据实际推进情况通报工作进展,不定期研究评估开展成效,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激励约束,推动行动落深落实
各银行机构要围绕“白名单”企业,落实具体支持措施,切实提高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降低融资成本。相关工作成果作为人民银行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并视工作落实效果在科技金融、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强化总结宣传,营造行动良好氛围
市科技局和人行揭阳市分行将加大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争取形成更多可复制、易推广的融资服务模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省市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