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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揭阳市卫生医疗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揭科字〔2024〕19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10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卫生医疗事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揭阳市卫生医疗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重点传染病、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技术研究;推动寄生虫病、麻风病以及肝吸虫、职业病危害等综合防治;支持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有效防控技术研究;推动中医药技术、中西医疗技术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服务与慢性病防治工作相结合;支持针对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老年人疾病防治及营养健康管理研究;支持护理学科、外科技术创新;推动优生优育和农村普惠医疗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要求项目有先进性、创造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能攻克诊断、治疗、康复难题,形成临床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或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项目原则上不配套财政经费,项目承担单位须为项目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及支持保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要求

  1、凡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须为无失信行为的良好信用责任主体和个人,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申报时须登录“信用广东”(http://credit.gd.gov.cn/)网站下载单位《信用记录报告》,并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下载《个人征信报告》作为附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或变换课题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申报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申报时须提交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等上传申报系统,结题时须形成科技成果。

  5、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

  6、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项目承担单位及个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违反《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市科技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实行科研领域失信惩戒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申报。项目申报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dstc.gd.gov.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县级单位的,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在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填写《2024年揭阳市卫生医疗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以推荐函形式报市科技局。申报单位为市级单位的,由市直单位在网上提交申报后,填写《2024年揭阳市卫生医疗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以推荐函形式报市科技局。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采用竞争性原则择优立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科技服务科:0663-8768747

  平台技术支持:0663-8768138


  附件:1、佐证材料清单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2024年揭阳市卫生医疗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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