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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揭科函〔2019〕73号
来源: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9-10-17 11:4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1445号)、《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试点上线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预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扶持中小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完善研发体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科技信贷和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等方式,推动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结合。所支持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根据科技部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

(二)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

支持围绕重点科技工作、优势特色产业引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项目,加大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支持和配套力度。

(三)支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开展现代农业科技攻关、节能环保、生态保护修复、农业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国家级“星创天地”建设、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及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惠农等工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四)提升地市科技服务能力

提升市(区、县)和高新区科技服务体系、科技报告、科技统计与创新监测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机构承担地市创新管理工作能力。

二、相关要求

(一)组织要求

根据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试点上线的通知》“对审批权下放到市级的专项资金,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入库储备项目,报送地市财政部门审核”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入库指引》“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等有关要求,2020年申报的项目必须提前入库,否则财政部门不予安排预算。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迅速组织辖区内、行业内的单位、企业认真开展项目预申报(入库)工作,填写好《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预申报(入库)表》,以免影响后期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填写《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预申报(入库)表》时,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确保不错填漏填,影响入库。项目预申报(入库)条件、支持额度以及相关要求可参考《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揭科字〔2019〕33号,该文件可在揭阳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kjj查询)。

(三)时间要求

市直有关单位预申报项目填写后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预申报项目表电子档报市科技局;其他单位预申报项目填写后报所属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预申报项目表电子档报至市科技局(联系电话:8768138,邮箱:jhk1035@163.com)。

(四)其他事项

根据粤科函资字〔2019〕1445号文件要求,本次资金使用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再下发具体项目申报通知,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以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附件:1.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

单”)项目预申报(入库)表

       2. 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预申报(入库)表填报说明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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