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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R&D经费支出填报工作的通知
揭科字〔2019〕3号
来源: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科技局、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通知,2018年度R&D数据填报已经开始(时间自2019年1月20至3月10日止),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R&D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科技局、统计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本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及资质内建筑业企业R&D数据填报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市、区)科技局、统计局应做好R&D数据填报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填报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数据准确,应统尽统。

三、强化指导督查。各县(市、区)科技局要主动与同级统计部门沟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重点科研项目单位,要确保逐个过关,杜绝企业漏报、错报。

 

 

揭阳市科技局       揭阳市统计局


2019年1月14日


2018年R&D填报注意事项

 

一、研究开发企业会计账户必须设置“研发支出”会计科目,或建立、完善与税务部门间“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相关统计指标数值可直接从企业“研发支出”会计科目或“辅助账”抄录,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取数方式。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计划书、研究开发所需的人、财、物必须与“研发支出”明细科目或研究开发“辅助账”建立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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