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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对揭阳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揭市自然资函〔2022〕582号


九三学社揭阳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我市农村面貌全面提升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推动我市农村面貌全面提升,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一、推动村庄规划落地方面。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全市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不断完善细节,匹配乡村建设目标任务,预留发展空间,解决土地规划用途与现状不符合的问题,保障村庄规划能够落地。一是做好村庄规划分类。按照分期分类的原则要求各地按照重新编制、规划调整、通则管理、详规覆盖等四种方法,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分类优化,分步分期解决历年已编部分村庄规划质量差、不好用、不实用问题。目前,全市村庄规划已分类完毕,并纳入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系统。同时,聚焦保障近两年乡村振兴和农民建房的用地空间开展专项调查摸底,按优先序分类统计,建立村庄规划需求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分片对口服务指导。二是积极指导各地做好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要求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时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要求,优化村庄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村庄规划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明确村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问题、底图底数问题、主要指标问题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推动村庄规划编制规范、高效、优质。我市第一批优化提升试点单位同时列入省试点,现已完成试点村庄现状调查、成果编制、村内公示和县级审查。三是加强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政策宣传。分发《广东省村庄规划使用指南》宣传海报到各县(市、区),落实到各镇(街)、村张贴,并同步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发动广大村民参与到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编制工作中,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和监督作用,确保规划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有效推动我市农村面貌全面提升。

  二、乡村风貌提升方面。一是积极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出台《揭阳市美丽圩镇创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指导全市65个乡镇和农业人口比重较大的榕城区仙桥、梅云,普宁市燎原、大南山等4个涉农街道共69个乡镇(街道)的美丽圩镇创建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实施。明确规划基本原则、基础调查、规划内容、成果构成、审批管理和保障措施,助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推动镇村同建同治同美。二是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创建。全市3859个自然村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村”全覆盖,全市1446个行政村累计创建“美丽宜居村”748个。2022年安排新创建“美丽宜居村”234个,同时,实行美丽宜居村“挂摘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美丽乡村从“一时美”向“时时美”转变。目前,已创建的748个“美丽宜居村”完成验收并挂牌。三是实施“四小园”建设行动。全市共打造“四小园”13444个(496万平方米),发动社会力量投入24644万元,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02458人次。四是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依托美丽乡村和美丽圩镇建设,集中连线(片)提升乡村风貌,结合产业发展、文化建设、乡村治理等,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示范带,谋划到2025 全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26条,目前已基本建成2条,在建13条。五是规范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行为。市级层面印发了《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揭府规〔2021〕2号),5个县(市、区)全部出台配套实施办法,91个乡镇(街道)已出台《申报指南》,1446个行政村已制定《村规民约》。宅基地审批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农村宅基地3130宗400.589亩(其中:榕城区28宗1.9779亩、揭东区366宗36.613亩、普宁市313宗43.63亩、揭西县2272宗296.56亩、惠来151宗县21.8078亩)。六是因地制宜提升乡村风貌。按照安全性能、建筑风格、历史价值等因素,分类施策统筹注重做好微改造及保护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突出地方特色。印发《揭阳市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全市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做好用地规模专项统筹。指导各地在编制和实施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可预留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二是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组织编制揭阳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已公布实施,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行为,健全集体土地合理价格形成机制,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探索“点状”供地。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节约水平。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揭阳市点状供地项目用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为我市点状供地项目落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政策支撑。四是积极推进拆旧复垦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总体目标积极筹划部署推动拆旧复垦工作。通过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进一步优化了乡村国土空间和生态环境,将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收入扣除市级统筹资金和项目实施成本后,由出售指标地区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复垦指标交易1292.57亩。五是积极实施设施农用地有关政策。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简化用地取得程序和土地恢复要求。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系统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部系统备案173宗。六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我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砲台社区等8个社区列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普宁市赤岗镇、揭西县上砂镇列入省级试点项目。

  四、资金保障和考核机制方面。一是严肃考核机制。完善考核体系,科学设定指标,制定激励机制,让基层干部有干劲。每年根据工作重点制订考核方案,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按照“镇级填报、县级统筹、市级审核”的工作原则,做好报表统计、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为乡村振兴的管理、考核、监督、服务和决策等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二是财政预算内资金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以榕城为例,在财政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集各级财政资金,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建设。2021年榕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支出24513万元,比2020年增长1.39%。三是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更多用于乡村振兴,做好涉农资金规范使用并及时足额拨付,提升涉农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以揭西为例,2021年揭西县共投入乡村振兴领域资金50917.41万元,2022年已投入41523.36万元。

  五、借助社会资本市场力量方面。一是强化投资引领。研究制定乡村产业重点投资领域,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和乡村信息产业。二是坚持财政专项与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引导发动金融、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参与新建、改造农房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发挥乡贤作用,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各镇街建立财政补助、街道和村自筹、群众和乡贤资源出资的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主体作用,鼓励工商企业、社会团体、海外侨胞和在外创业的乡贤通过捐赠款物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建设。三是搭建平台强化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社会资本提供跟踪式、一站式服务。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为社会资本和创新创业主体打造更多培训、实习和孵化基地。同时,加大优质社会资本项目和优秀乡村企业家宣传推介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顺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人才资源力量下沉方面。一是完善以编制为核心的激励保障制度。立足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编制保障,引进乡村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二是选派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完善“三农”干部配备,着力加强镇街领导班子建设,在干部选拔中充分考虑有农村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农村工作、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进一步充分干部队伍。针对性选派各相关专业优秀人才下沉基层,提高乡村科技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切实提升相关专业技术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三是发挥培训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对高素质农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才培养,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四是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引导农业企业建设实训基地、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积极参与乡村人才振兴。五是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着力打通乡村人才发展梗阻,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制度基础,让农村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环境留住人。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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